“明处”才有真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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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兰中玉.“明处”才有真民主[J].乡镇论坛,19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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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中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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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力推进农村民主制度建设,关键是切实增强村里事务的透明度。透明度如何体现?我认为必须坚持“四个明处”,“明处”才有真民主。1.把人用在明处。村级干部的配备,无论党支部干部,还是村委会干部,乡镇都一定不要搞“指选”、“派选”。要充分尊重广大党员和村民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引导党员和村民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海选”,确保党员和村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选出党员和村民贴心的人、满意的人,坚决消除用庸人、用贪人、用“情”人的现象,真正使村干部的升与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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