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突破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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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弘莉.浅议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突破创新[J].现代经济信息,20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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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弘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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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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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于1998年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实施了15年,虽对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有十几年未作重大修订,明显滞后。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原《制度》会计科目设置相对简单,核算内容不够全面的缺陷开始显露。例如,缺少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行政单位直接管理的一些资产未予核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造成资产价值不实;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不尽合理,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目;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统一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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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突破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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