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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避单方解除风险
引用本文:张巍.巧避单方解除风险[J].人力资源,2013(5).
作者姓名:张巍
摘    要:虽然劳动法律法规对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给予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究不可避免.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过失性解除与非过失性解除.过失性解除,企业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过失性解除,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科情形: ●因责任不明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依据"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合同,却无法界定责任或责任不明;依据"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合同,却不依法区分刑事责任、强制措施与行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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