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十法 |
| |
引用本文: | 张振星.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十法[J].当代经济,1999(2). |
| |
作者姓名: | 张振星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滨州市财办 |
| |
摘 要: |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现实生活中,企业许多有价值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保密措施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使其流失泄露在外,企业失去了强有力的竞争力。因此,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刻不容缓。根据商业秘密的特点,笔者列举了几种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仅供商榷。 1.申请专利。对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出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应及时申报国家专利。对已经申请专利的信息,可按照《专利法》进行保护,因为专利权有绝对的排…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