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垄断协议罪及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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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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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市工商管理局,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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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垄断协议行为对市场竞争机制具有严重侵害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垄断协议普遍被规定为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我国现行的刑法还没有对垄断协议行为规定为犯罪,在我国《反垄断法(草案)》中,垄断协议行为已被列为需要严格法律规制的行为,包括予以刑法规制。深入研究垄断协议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和各种适用情况,会促进对垄断协议刑事立法的成熟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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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垄断协议 反垄断 刑事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9-2234(2006)06-0095-03 |
收稿时间: | 2006-10-19 |
修稿时间: | 200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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