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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我国将对猪牛羊肉实施进口报告管理
摘    要: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6号公告,将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自2011年4月1日起对这些品种实行进口报告管理。进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抄报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京的中央企业抄报商务部。

关 键 词:牛羊肉  进口  管理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猪肉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  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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