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破产管理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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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艳红.浅论破产管理人制度[J].商,2013(8Z):209-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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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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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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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制度从法律上加以论述,由于原来的清算组成立时间及在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正性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就使得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具有很大的必要性。新破产法从明确管理人制度,改变破产管理人选任范围,赋予债权人异议权显示出比清算组更为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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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管理人 法律地位 制度完善 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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