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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民工与其它职工将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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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9年3月1曰正式实施。《办法》对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等7方面权益作了详细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

关 键 词:农民工  河北省  职工  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  工资收入  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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