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摘    要: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研究,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政策 工资薪金所得 衔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缴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件 个人所得税法 费用扣除标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