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对立统一——论构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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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月辉.矛盾对立统一——论构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J].中国城市经济,2011(3):18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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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月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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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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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矛盾的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两个对立面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排斥的关系,这种关系存在于一切事物与现象中。而和谐则是指事物矛盾对立统一里的同一性的稳定,是对立斗争过程中使对立的方面"和衷共济"地转化,达到"双赢"的状态。和谐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和谐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矛盾同一性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矛盾体系中的诸方面、诸要素之间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彼此共生的稳定状态。矛盾对立统一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因此,正确运用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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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矛盾 对立 统一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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