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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为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埋单
作者单位:君泰担保公司
摘    要:2002年1月,青岛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因流动资金短缺,向青岛某经贸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借款2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月利息千分之十七。借款期满乙公司没有按约定偿付本金和利息,双方产生纠纷。甲公司委托律师准备起诉乙公司偿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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