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矿业权与土地上相关权利群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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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洪今,韩明今.论矿业权与土地上相关权利群的关系[J].煤炭经济研究,2006(11):42-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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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洪今 韩明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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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政法系 2. 吉林省集安市土地勘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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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业权,简称矿权,是指探采人依法在已经登记的特定矿区或者工作区内勘查、开采一定的矿产资源,取得矿产品,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其中,勘探一定的国有矿产资源,取得矿石标本、地质资料等之权,叫做探矿权;开采一定的国有矿产资源,取得矿产品之权,称为采矿权。探矿权与采矿权共同构成矿业权。关于矿业权的性质,目前理论界通常认为是准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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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业权 国有矿产资源 利群 土地 探矿权 地质资料 矿产品 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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