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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应该得到尊重
引用本文:孙胜利.民营企业应该得到尊重[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7(4):22-23.
作者姓名:孙胜利
摘    要: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中六年时间,我一直在与乡镇企业打交道。前四年与《光明日报》出版社合作出版了四部乡镇企业的书。后到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市场部,也是与乡镇企业有关。我采访的对象中,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有许多都是民营企业,一个村就有好几家。乡镇企业是中国政策的产物,民营企业自然是同样的。民营企业当初并不被人看好,被认为是私营企业。在贷款、政策及其他方面,根本不能与国营企业比。有人攻击为草台班子,造假窝点。无论声誉、资金(贷款)和人员素质,都存在许多偏见和困难。

关 键 词:民营企业  《光明日报》出版社  乡镇企业  九十年代  中国政策  合作出版  发展中心  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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