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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拨款的专项研究、技改经费会计核算制度的改进建议
引用本文:万洪宇.对国家拨款的专项研究、技改经费会计核算制度的改进建议[J].财政监督,2003(7):40-40.
作者姓名:万洪宇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
摘    要:由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对国家拨款的专项研究、技改经费的会计核算没有明确专门的规定,导致企业在具体核算时具有较大的发挥空间,各企业按自身的需要制定核算办法,有损国家拨款核算的真实性与严肃性,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亟待完善。一、专项应付款核算的制度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专项应付款的核算规定如下:①企业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②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借:固定资产;贷:有关科目。同时,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关 键 词:国家拨款  专项应付款核算  技改经费  会计核算  专项研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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