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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
摘    要:财企[2012]97号2012年5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

关 键 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担保资金  资金管理  信息化  担保业务  中小企业促进法  财政部门  微型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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