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英语局)合作谅解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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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称“双方”)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促进国内经济与全球经济的发展、鼓励创新经济投资、培养创业精神方面的重要性;期待通过建立定期交流信息和最佳实践、共同开展培训和其他活动的机制,促进双方双边合作,继而强化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希望通过进一步开展合作活动提高双方注册程序效率,交流商标流程的最佳管理方法,特别是完善为用户提供完全成熟的电子商务服务。减少等待时间,同意达成下列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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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知识产权组织 谅解备忘录 非洲地区 双边合作 英语 知识产权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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