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列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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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远志 岳小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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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南理工大学 [2]暨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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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在2005及2006年分别颁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及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我国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作出规范。按照新规定和新准则的执行要求,我国的上市银行、拟上市银行以及上市公司需要分别于2006年1月1日以及2007年1月1日起将衍生金融交易全面纳入表内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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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衍生金融工具 上市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 衍生金融交易 上市银行 会计处理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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