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逃逸六年终被捉 获刑三年六个月
作者姓名:罗胜谟
摘    要:浙江省义乌市陈某驾驶农用车在某公司院内将职工冯某撞伤。2006年1月4日,经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冯某4万多元。之后,陈某向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陈某没有及时通知公司勘查,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否则

关 键 词:保险公司  事故认定  人民法院  义乌市  责任保险  保险合同  交警部门  农用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