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子女和其父母有没有土地承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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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某镇一位农民来信反映:1984年我县开展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以我弟弟是超生子女(当时我弟弟三岁)为由,未给我母亲和我弟弟分配承包地。最近我们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就此事我们向县里反映。县里通知镇政府予以处理。前几天,镇政府有关人员会同村干部到我家,告诉我们说计划生育是国策,这种处理是合法的。因此仍决定不给我母亲和我弟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请问,我母亲和我弟弟是否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答: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1年发布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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