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今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与200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呈现出全新的面貌。具体讲,有四大进步:进步一:规范性更强。一是适用范围进一步规范。旧准则适用范围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不符合现行国际会计准则;新准则明确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适用范围确切。二是固定资产定义进一步规范。旧准则定义是:“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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