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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继承法修改之我见
作者姓名:
张家胜
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我国继承法自1985年颁布以来对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因在宜粗不宜细的指导思想的指导下,对财产继承的关于法定继承方面的规定显得过于原则,法定继承中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和继承顺位的规定不是很精确,所以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本文通过对现有法定继承法进行研究,以期对《继承法》的修订提出一些建议。
关 键 词:
继承法修改
法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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