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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2006年11月30日 国税函[2006]1139号)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总局对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进行了修改,一些地区要求总局明确不含增值税税款的车辆价格的计算方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车辆购置税  计税依据  国税  增值税税款  机动车  发票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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