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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联网实现工商行政管理依法限制的研究
作者姓名:韦宏成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
摘    要:工商人员在登记业务办理中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让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担任了该职职务,或者违反《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让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两个以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都是渎职行为,因为应该依法限制而没有限制,法律法规中的限制条款成为一纸空文,这能问责具体业务人员吗?当然不能。因为以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异地登记机关根本无法掌握被限制人的信息。

关 键 词:全国联网  工商行政管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  业务办理  工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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