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制度关联与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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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从岭.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制度关联与差异[J].金卡工程,2009,13(4):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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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从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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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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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别起源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同为保护合同期待权而设立。二者既存在制度关联,又存在制度差异。我国《合同法》在批判借鉴的基础上,确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二者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共同构建起一套完整的保护合同期待权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了来源于不同法系的两大制度的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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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 合同期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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