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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
摘    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10日分别签署第538号、第539号、第5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条例中等五方面的修订。

关 键 词:《增值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  小规模纳税人  国务院总理  增值税政策  国务院令  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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