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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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富平.物权法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J].上海房地,2007(6):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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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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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教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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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物权法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十二章专门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该章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了统一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依据该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针对的土地只能是国有土地,不包括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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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 使用权制度 法规 土地占有 国家所有 附属设施 国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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