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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辖市地区农信社机构改革的思考
引用本文:马占平.对省辖市地区农信社机构改革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21):68-69.
作者姓名:马占平
作者单位: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侯寨信用社 河南·郑州
摘    要:省辖市又称为地级市,是处于县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之间的一级政府。2003年农信社改革以来,全国大部分农信社选择了县级联社和省联社二级法人模式,河南农信便是其中之一。受省联社人员和管理能力限制,加之县级联社数量较多,省联社在省辖市地区设立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县级法人联社的管理,河南农信在17个省辖市设立了派出机构。所以,在省辖市地区农信社存在以下几种机构:一是省联社的派出管理机构,一般称为市办,如河南农信联社在开封市的派出机构通俗称为开封市办;二是在省辖市城区范围内存在一家或者多家县级法人联社,如洛阳市城区有市区、西工、开发区、吉利四家法人联社;三是在省辖市所管县范围内各有一家法人联社,如郑州市管辖的中牟县有一家中牟县农信联社。笔者认为,这三种机构的改革方向如下:一是省联社派出机构改制为区域审计中心或与城区法人联社合并为一家法人单位;二是省辖市城区内的法人联社应当合并,不应过分强调其法人地位;三是省辖市县域范围内的县级联社法人地位则必须保持稳定。

关 键 词:省辖市  农信社  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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