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境外商标的地域雷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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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晓宁.使用境外商标的地域雷阵[J].中国海关,2004(11):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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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晓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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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8月12日,浙江省某畜产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畜产公司”)向深圳海关申报出口滑雪夹克4194件,拟经香港转口到西班矛,贯物价值57849美元,以信用证为结汇方式。海关在对贯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滑雪央克上使用了“NIKE”商标,涉嫌侵犯美国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耐克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NIKE”注册商标专用权。8月24日,海关根据权利人美国耐克公司的申请.扣留了畜产公司申报出口的上述滑雪夹克。畜产公司以及该批贯物的加工生产企业某市银兴制衣厂(以下简称“银兴制衣厂”)向海关提出,畜产公司和银兴制衣厂是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按照境外客户西班牙CIDESPORT公司的要求定牌加工生产梭织男滑雪夹克,该批贷物不在中国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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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境外商标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中国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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