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不足与建议
引用本文:李智博,李南,李博彧.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不足与建议[J].中国外资,2013(16):278-278.
作者姓名:李智博  李南  李博彧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2005年新修改的《公司法》已经确认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亦称"法人人格否认原则"或"揭开公司面纱")。作为一种对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进行规制的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过制止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来保护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但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尚存在不足之处,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完善。

关 键 词:公司人格  公司人格否认  股东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