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中国紧急土地征收制度的构建
摘    要:研究目的:论证中国构建紧急土地征收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立法建议。研究方法:比较法、演绎法。研究结果:征收与征用的本质区别在于征收导致所有权转移,征用只暂时改变使用权主体。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情况下"先行使用土地"可能涉及紧急土地征收,现行政策规定的受季节影响重大工程等"先行使用土地"应纳入紧急土地征收范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未规定紧急征收制度是一大遗憾。研究结论: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土地征收立法经验,抓住《突发事件应对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的机遇,规定紧急土地征收制度,避免"征用转征收""先行用地审批代替征收审批"等变通方式规避征收程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