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析民法与市场经济
作者姓名:胡倩茹  韩继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摘    要: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仍处基本法地位。我国正在实现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首要的是冲破旧体制下的法律观,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观,其中重要的是树立与增强民法观念。

关 键 词:《民法通则》  民法观念  市场经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