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型财产性权利:农民财产收益权的实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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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嘉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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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广州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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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土地财产收益权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受制于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和农村土地制度的障碍,一直以来,农民土地财产收益权的实现受到很大限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总体方向,并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收益权,要破除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的魔咒,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保障农民在改革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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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土地财产收益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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