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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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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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2003]165号)的顺利实施,现就启动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前应抓紧做好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购公有住房产权证的办理和发放 房屋所有权证是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必备要条,原公有住房已经上级单位批复准予向职工出售,且职工已按规定缴纳购房款、各项材料齐全的,各部门、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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