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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和核心是明确物权
引用本文:张元端.《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和核心是明确物权[J].中国房地信息,2003(9).
作者姓名:张元端
作者单位: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秘书长
摘    要: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型的服务性行业。物业管理企业不是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是管理业主的行政部门,而是一种经济性的管理主体。它的职能用两句话概括起来,就是“对业主提供服务,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而这种管理的实质也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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