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自利性和公共性看行政伦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 |
引用本文: | 张丽颖.从政府自利性和公共性看行政伦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J].东方企业文化,2013(23):253. |
| |
作者姓名: | 张丽颖 |
| |
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政府的公共性指政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共目标而产生和存在的特性;政府的自利性,指政府公务人员除公共目的之外潜在或显在地存在着对非公共利益追求的属性。政府基于公共性与自利性的特点,要求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这对更好的实现政府公共服务本质,加快民主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
关 键 词: | 公共性 自利性 行政伦理建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