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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许可人破产时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处理
作者单位:;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    要:利用待履行合同来处理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传统方法存在缺陷,债务人如果选择终止合同则会严重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美国允许被许可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时继续使用知识产权,并对该复选权设定时间、给付对价和放弃权利等限制,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因此,我国应尽快构建处理许可人破产时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法律框架。

关 键 词:许可人  破产  知识产权  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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