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监督局决定停止执行两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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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保证技术监督部门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程序,保证办案质量,国家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出通知,按照《行政处罚法》关于规章设定行政处罚权限的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技术监督部门停止执行两项规定:一、《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五条、第六条中“没收产品”的规定。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一项中“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决定停止执行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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