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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失控——对漳州市交通运输业税收管征现状的分析
作者姓名:罗肖峰
摘    要:机动车辆的流动性大、分散难管,税务机关对运输车辆没有上路检查权,而交管部门具有年(审)检查、征收规费、上路检查等其他部门无可经拟的职能优势,因此税务机关对运输行业采取了委托交通部门代征的税收征管方式。但是交通部门在有效控管源头的同时也暴露出几个问题:一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建立营运车辆的登记台帐使主管税务机关对管辖内的运输车辆的底数不清;二是交通部门没有将营运车辆的报停、报废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三是交通部门没有将营运车辆的欠税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四是个别营运车辆存在丢税保费,交通部门减征、少征税款的现象。五是交通部门对欠缴交通规费有加收滞纳金,对委托代证的税费则未加收滞纳金,滞罚不到位。六是混淆市、区收入。例如,两个地税局均委托一个交通局代征税款,由于代征单位电脑程序无法辨别市、区两级营运车辆的税收归属和主管税务机关未及时进行澄清等原因,造成收入级次混淆,不利于主管税务机关日常监管。

关 键 词:漳州市 交通运输业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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