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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的通知
摘    要:工商广字1995]第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商广字1993]第56号文件同时废止。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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