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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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如海.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J].中国合作经济,2003(9):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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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如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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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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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助农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中处理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与供销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龙头企业、党政领导的关系是保障、推动其发展的重要方面,需认真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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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 合作经济组织 供销合作社 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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