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创新与地方治道变革——以山东省日照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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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国, 毛寿龙,.公共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创新与地方治道变革——以山东省日照市为例[J].华东经济管理,2010,24(8):5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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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国 毛寿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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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2206 2.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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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是提升工程质量、防止工程腐败的重要制度。日照市通过十几年的探索,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公共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作,用制度规范招投标的运作过程,以权力的分工与监督保障招投标过程的清廉,用科技保障投标和评标等环节的公开和公正。日照公共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创新正是中国地方政府在从传统治道走向现代治道改革实践的一个缩影,证明了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分权政府、民主政府和开放政府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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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建设项目 招投标制度创新 地方治道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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