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案还可以处罚吗?
作者姓名:温志梅
摘    要:一、案情简介2003年7月19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某白酒生产厂家在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假冒“三花”牌白酒,并且在白酒外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厂厂名、厂址。该厂过去一月来已有产品销往农村偏远地区,但数量无法核实。当日,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厂库存的24件白酒成品进行了查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厂正在生产的白酒进行了查封。7月25日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立案调查对该厂无照经营进行了查处取缔,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二、几种处理意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立案调查后,在处理时形成了四种处理意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