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和推动泛北部湾区域金融合作 |
| |
引用本文: | 黄良波.积极参与和推动泛北部湾区域金融合作[J].中国金融,2008(7). |
| |
作者姓名: | 黄良波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全国人大代表; |
| |
摘 要: | 2008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我国首个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其开发建设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参与和推动泛北部湾区域金融合作,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积极推动区域金融合作进程,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强化自身话语权作为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率先提出者,我国需要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对话,扩大自身的影响力。
|
关 键 词: | 开发建设 合作共赢 区域金融合作 区域合作 金融机构 北部湾 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经济区 广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