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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
作者姓名:赵奇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软件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摘    要:通过电子邮件来作为法定证据,有一定的弊端,所以本文对其证据效力、证据类型及认证进行了阐述。

关 键 词:电子邮件  证据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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