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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姓名:侯启舞  杨军
作者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摘    要: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罪过形式应当是故意,因过失而导致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作为聚众斗殴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据此,出现重伤或死亡结果的,被害的同方人员不以故意杀人或伤害罪定罪;致害方其他斗殴参与人员应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处理。

关 键 词:聚众斗殴  罪过  法律拟制  责任主体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7)10-1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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