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 |
| |
引用本文: | 樊弘.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J].经济研究,1959(2). |
| |
作者姓名: | 樊弘 |
| |
摘 要: | 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的性质应当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是有本质的差别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的基本矛盾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它是由生产社会性和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性的矛盾所决定的。这种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它是建筑在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根本利益彼此对立和在资产阶级内个人的根本利益彼此对立的基础上的。所以它不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所能够解决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的基本矛盾,已经不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了。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变为局部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了。这个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为它是发生在人们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基础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