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上海某煤气销售公司承担着辖区内数十万户煤气用户的供气、维修、收费服务,然而越来越多用气不付钱的"赖气户"却令公司上下头痛不已,为了惩一儆百,公司决定在众多"赖气户"中选择最典型的对象付诸法律,以挽回公司的巨额经济损失。2001年5月,煤气公司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列入被告栏的是连云路上的某酒家。原先指责酒家自1999年11月起,连续10个月拖欠煤气使用费,累积金额高达9600余元,虽经煤气公司多次催款,对方仍不交费,所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限时付清欠款及滞纳金总额近2.3万元。煤气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多份煤气费账单和催款通知,作为证据,这些已足以证明某酒家的违约过错。可似乎是铁板钉钉的胜诉官司却出现了转折。首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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