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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摘    要: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最近颁发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利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权属登记。权属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权利人(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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