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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业务风险商榷
作者姓名:潘琦
作者单位: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摘    要:在进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如果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包括全套提单,当正本单据尚未收到而货物已到港时,为避免昂贵的仓储费用,进口商可以向开证行申请出具以承运人为受益人的提货担保。承运人凭提货担保向进口商先行交付货物,待信用证项下单据收到后,再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

关 键 词:信用证项下  提货担保  进口商  业务风险  信用证结算方式  正本提单  承运人  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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