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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